摘要
随着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的持续推进,传统乡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受到全面冲击,现代媒介的引入让村民生活状态更加原子化,乡村正由“熟人社会”逐步变为“陌生化社会”,传统的乡村共同体也正在走向凋敝。 广场舞的兴起无疑为渐渐沉寂的乡村生活扔下一颗石子:无论在坝坝、公园还是广场,处处都能听到广场舞曲动感的节拍,都能看到妇女尽情舒展身体的身影。毋庸置疑,乡村妇女是广场舞参与者的主体,也是乡村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在缙云县,以妇女为参与主体的乡村春晚,展现了妇女在引领农村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进一步凸显了她们在乡村社会中的主体地位。与乡村春晚相比,广场舞存在于乡村妇女的日常生活,对于乡村传播的研究更具有普适性;但受早期发展传播学的影响,学界对中国乡村传播的研究往往只见外来文化的力量,忽略了农民的主体性和文化创造力;直至乡村频繁爆发文化危机,传播政治经济学者将视线转向乡村,关注到那些真正对农民情感结构、价值观念有影响的传播活动。 广场舞并不是一个仅供人观赏的文化范本,它对乡村社会建设有着更深层次的意义。本文基于乡村传播学视角,通过分析广场舞女性的主体性建构过程,发现:第一,女性的身份并非一成不变,从年轻媳妇、孤独的母亲到无力的婆婆,不同年龄代群的广场舞女性从成长背景到参与动机均各有侧重;第二,乡村妇女利用广场舞进行自我表达、以主体的身份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并试图通过社会关系网络的重构和新文化的创造中争取权力,最终实现自我增能赋权;第三,共同体是建立在一定的仪式和交往基础上的,如今的乡村广场舞似乎正塑造成一种仪式、一种日常生活实践,参与者通过“身体与身体的相遇”产生情感,而情感的相互感染又为“想象共同体”的重塑提供可能。 本次研究,笔者采用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的方法,以石桥子村广场舞为例进行个案研究:首先,广场舞确实是该地区乡村妇女实现自我表达与主体性建构的重要方式;其次,个案研究有效缩小研究对象范围,在操作上更具有可实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