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新时代乡村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治理思路。随着中国乡村治理如火如荼地不断推进,其取得的成效举世共睹。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因其历史文化、地理位置、社会习俗的不同,其治理困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了破解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之困境,有必要深入挖掘民族地区的本土资源——民间规范的治理功能及其作用机制,进一步健全民族地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文章结合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的资料,以占里侗寨民间规范的治理作用机制为主线,从制度要素与制度嵌入的理论视角来探索民间规范对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功能、成效及其面临的挑战。研究发现,民间规范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其具有规范、规制以及文化-认知的制度要素及对应功能,从而为占里侗寨的乡村治理提供可能。在送法下乡前,因国家政权的悬浮化,正式制度未有下沉至中国乡村社会。占里侗寨在血缘共同体意识与区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构建出以民间规范为治理制度依据,村民大会作为权威者,寨老作为代理者,村民作为践行者的自上而下的内源式治理机制。伴随着中国政治权力的不断下沉,中国民族地区的乡村社会呈现出国家正式制度与民间规范这一新双轨治理的制度样态。此时,占里侗寨的治理主体出现重叠,其以民间规范为治理制度依据的内源式治理模式逐渐演变为以国家正式制度与民间规范这一双轨制度为治理制度依据的嵌入式治理模式。在这一治理格局中,双轨制度之间呈现出相互摩擦、相互嵌入以及相遇融通的互动样态。嵌入式治理对民族地区具有积极的促进价值,但是,民间规范在国家正式制度的强制规制及巨大压力之下,外加其固有的某些缺陷,在民族地区的生存空间与“合法性”地位不断受到压缩与挑战,致使民族地区的嵌入式治理依然成效不佳。 针对以上问题,文章提出了具体的优化路径。首先,在宏观层面需构建国家正式制度与民间规范的融合发展理念,形成双轨制度的共治意识。其次,在中观层面需培育民族地区连接双轨制度的新治理主体,为国家正式制度与民间规范搭建桥梁。最后,在微观层面需以规范民族地区的村规民约为重要抓手,进而助推民间规范的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