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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府职能研究

陈嘉欣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府职能研究

陈嘉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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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哈尔滨商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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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也是历史的真实见证,对于研究人类文明的演进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目前中国不论是财政收入还是人均收入都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提升,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逐渐丰富,人们更加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因此中国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引导和保护,提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保护原则,获得一定的保护成果,然而也存在欠缺的地方,比如存在政府职能缺位越位现象。所以,为切实保证政府职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落实到位,应进一步明确政府行为。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内容独特,以鲜明的地域特征和文化内涵承载着黑龙江各民族群众的文化记忆,展现着各族民众的勤劳智慧,是黑龙江文化历史发展的表征与见证。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发现和弘扬具备黑龙江省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节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范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政府行为起到一定作用。 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研究了国内外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保护的研究现状,通过实地调查法获取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手资料,寻找现存的问题和不足,运用归纳分析法对目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典型做法进行详细的剖析与阐述,结合公共产品理论、责任政府理论、适度政府干预理论和正外部性理论,借鉴国外日本、韩国、法国和国内江西省、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以及天津市,总结和提炼先进做法,为改善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政府职能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增强政府组织职能,组织社会团体积极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和组织民间资本积极向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投资;二是加强政府引导职能,引导学术界充分发挥理论研究作用和引导社会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三是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度建设,完善资金使用制度、完善政府问责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完善监督机制;四是加强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督职能,加快制定地方性实施意见、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权保护法律。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府职能/顶层设计/监督机制/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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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行政管理

导师

宣琳琳

学位年度

2020

学位授予单位

哈尔滨商业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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