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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视角下药品安全监管研究——以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为例

寿烨琼

协同治理视角下药品安全监管研究——以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为例

寿烨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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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东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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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药品是与人类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特殊商品”,在医药领域,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可以说是筑起“中国梦”的基石,药品作为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在维护公众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重大药品事件也频频发生,2018年的“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的爆发,又将药品监管部门推上了风口浪尖,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风险社会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日俱增,传统的行政监管需要面对更为严峻的挑战,而药品安全治理越来越多地需要监管部门、药企、社会公众等多方面协同合作,尽力将风险与损害降至最低,将药品安全风险的“无常”变为治理的“有常”。 本论文重点探究我国药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在研究方法上采用文献研究法、访谈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相结合。研究内容方面,第一、二章提出论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对药品监管、协同治理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界定和阐述。第三章论述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药品安全监管的演变史,通过深入访谈多位药品安全相关人士,指出药品安全监管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政府对药品的生产流程监管手段合理性不足、生产环节行政监督检查存在漏洞、忽略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第四章通过回顾分析“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的始末,从中找出事件发生的关键原因,除企业自身违法违规、无视道德底线外,也暴露出政府治理力不从心、第三方、消费者参与度不足等监管问题。第五章根据“长春长生疫苗事件”暴露出的当前我国在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困局,引入协同治理相关理论,提出“智慧监管”、合理化惩处、发挥行业协会优势、规范舆论媒体、医疗机构预警、社会公众参与等改善药品安全监管的措施。第六章为论文的结论与展望,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政府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若只着眼于自身监管体制的调整已经难以走出困局,只有转变监管模式,吸纳更多药品安全相关的社会主体参与其中共同治理,药品安全监管才能渐入佳境。 随着2018年新一轮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推进,体现了顶层设计,为药品监管带来了新气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我国社会公众的认知与素养一步步提高,协同治理也将在药品安全治理领域日益活跃,会有更多的主体加入到药品安全治理进程中来。

关键词

药品安全/监管制度/社会主体/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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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行政管理

导师

唐丽萍

学位年度

2019

学位授予单位

东华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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