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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游戏网络直播中的著作权问题探析

赵国荣

电子游戏网络直播中的著作权问题探析

赵国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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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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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电子游戏的火热,带动了其他相关行业的迅速发展。直播行业正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但现阶段,我国法律对于游戏直播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学术理论对于游戏直播中的著作权相关问题也存在争议,司法实践当中也存在矛盾的判例。其中最主要的争论有两点,第一是直播画面的作品认定及归属问题;其二就是未取得游戏开发商许可的直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所以,本文主要围绕电子游戏网络直播中所产生的以上问题进行相关讨论。 本文第一部分首先介绍电子游戏网络直播相关概念以及目前所存在的保护困境。而后,将电子游戏网络直播分为个人游戏主播平台直播与大型电竞赛事直播两部分,分别从独创性与可复制性两个角度论证其满足著作权法中所要求的作品属性。在作品类型方面,两种直播画面分别应属于视听作品与类电影作品。而游戏直播中存在包括游戏开发商、运营商、主播、直播平台等主体,游戏直播画面著作权的权利归属问题也亟待解决。所以本文第三部分探讨两种直播画面类型的作品归属,游戏主播可以视为原游戏操作动态画面的演绎作者享有著作权,而大型竞技赛事的著作权属于赛事主办方。文章第四部分利用“三步检验法”与“四要素标准”两种衡量标准论证未经许可的直播行为很难构成合理使用。在最后一部分笔者对解决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

电子游戏/网络直播画面/著作权/合理使用/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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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法学)

导师

杨志军/马民英

学位年度

2020

学位授予单位

山西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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