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一项新兴权利,被遗忘权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信息主体对个人信息数据的控制,为个人信息提供了权利保障。2018年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以下简称“GDPR”)正式生效,其严苛的处罚制度及广泛的地域管辖,对我国数据保护产生冲击,我国作为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数据产生量居世界榜首,各种个人信息侵权事件频发,由于我国并未引入被遗忘权,单纯依靠隐私权、名誉权等现有权利以及分散在各层级法律法规中关于“删除”的规定,对个人信息保护是非常有局限的。因此,全面透彻地研究被遗忘权本身及国内外相关法律规定,探讨出适合我国引入被遗忘权的最佳路径及完善建议有着学理和实践上的双重必要。本文共分五个章节来对被遗忘权的本土化研究进行探讨: 第一章,引言。主要是对问题的提出、国内外文献综述、论文写作使用的研究方法以及论文创新之处进行简单说明。 第二章,被遗忘权基本理论梳理。主要结合域外立法对被遗忘权基本要素进行梳理及权利归属分析,认定被遗忘权归属于个人信息权。同时,对被遗忘权行使范围进行探讨,认为被遗忘权行使必须符合权利保护需求。 第三章,被遗忘权我国本土化现状。本部分以当下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急迫需求,欧盟GDPR管制带来的极大压力以及司法审判中被遗忘权法律适用所遇到的困境为背景,详细阐述我国增设被遗忘权的必要性、可行性。 第四章,被遗忘权本土化面临的问题与障碍。主要是对比探讨与被遗忘权存在价值保护冲突的言论自由、公众知情权以及区块链技术这三种权益,以及通过现行立法梳理提出立法的不足之处,扫清被遗忘权实现本土化面临的问题与障碍。 第五章,提出被遗忘权的本土化构建建议。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得出实现被遗忘权本土化最佳路径即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对被遗忘权进行确立。并通过对被遗忘权与言论自由、“公众知情权”、“区块链技术”的价值冲突点加以平衡,以及对现行立法的不足之处加以改善,扫清引入障碍。并提出公益诉讼、互联网法院管辖等配套保障制度,对被遗忘权加以健全,为建立相对完善的被遗忘权保护体系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