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影视作为一门艺术,与其他艺术形式相比较,它与科学技术的关系最为紧密,可以说影视是多项科学技术与多门艺术共同创造的艺术成果。在信息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高科技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影视制作技术也发生了重大变革。 在信息时代下影视创作者们利用高科技信息技术使影视改编在实践上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影视学界关于影视改编的理论研究却不尽人意。首先,对“影视改编”这一术语的理解存在着认识分歧,一部分人认为,“影视改编是将其它形式的文艺作品改变成影视剧本的艺术创作过程”;另一部分人认为,影视改编是“遵循一定的影视形式规则,将文学的内容转移成影视的内容,从而形成有别于文学样式的影视作品”。前者把根据文艺作品改编成的影视剧本当作改变行为的结束,后者则一直要延伸到影视作品的最终完成。另外,影视学界对影视改编大都着重于具体的方式、方法,鲜有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进行研究,相关的影视改编专著也很少出现。本文即从当代尤其是信息时代影视及文学创作的特点入手,具体分析信息时代下影视对原著文学改变的可行性,重点解决影视对原著改编的新趋向这一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