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建设所能实现的国际化、全球化水平不仅考验着国家能力建设,在某种程度上也考验着地方政府在国际活动中所能发挥的效用。从全球来看,以往依靠国家或者超国家行为体的全球事务参与模式已经不足以应对新进的演变趋势,更加扁平、多元的主体开始在国际舞台涌现,地方政府便是其中一支重要的角色。我国地方政府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行为体,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地方政府国际化能力建设是指地方政府在对外合作进程中所能实现的能力发展,既包括地方政府自身的国际化能力进步,也包括为促进有效参与国际合作而进行环境创设、维系的行为。结合政府能力相关理论观点,认为“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国际化能力建设主要包括资源层面、政策层面、互动层面的能力发展,相应地,由此衍生的地方政府国际化能力建设具体维度在资源层面包括对人才资源、知识资源的汲取与运用,在政策层面包括地方政府自身的政策供给以及对外政策沟通,在互动层面包括府际协作以及跨文化交际。尽管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国际化能力建设具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但也依然存在不足,表现为国际化人才资源相对匮乏,地方政府国际化观念不足,对政策环境的创设与维系有待提升,对外合作中的府际协作有待加强,地方政府间国际化能力发展不平衡等。基于资源、政策、互动三个方面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地方政府国际化能力建设加以考察,发现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在资源开发运用、政策环境创设与维系、对内对外互动合作等方面仍存在发展空间。为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国际化能力建设,应注重能力建设的有效性、均衡性、可持续性,强调能力发展的可达性结果、普遍性提升以及动态性发展,在资源层面着重提升地方政府的资源整合能力,在政策层面应着重促进政府间政策供给的有效协同与对外沟通,在互动层面应着重强化地方政府在国内国际合作中的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