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仁宗皇祐五年(1053年)平定侬智高叛乱后,宋朝征籍溪峒峒丁为乡兵,其乡兵番号仍为“峒丁”。峒丁在宋朝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六个阶段,其在不同的阶段,有着不同的发展表现,这和当时宋朝不同时期的相关政策有关。在宋初三朝,宋政府承认峒丁是只属于峒酋的私人武装力量,导致峒丁多与宋政府处于对抗游离状态;仁宗朝峒丁始籍为乡兵,峒丁此时处于乡兵化的起始阶段;神宗朝峒丁被用于宋交战争,为更好发挥峒丁在战争的作用,峒丁的规模和管理制度方面都得了相应的完善;哲宗朝由于“元祐更化”的影响,峒丁的管训制度等一度遭到停滞;徽宗朝继承神宗时期的西南开边政策,改善了仁宗时期峒丁管训废弛的局面;南宋时期继续沿用对峒丁的使用,但其更多是将峒丁作为荆襄地区抵御外敌的后备力量。 宋朝为加强峒丁的管理,对峒丁一方面采取中央和地方两个管理体系运行,中央以枢密院、兵部为主,地方则在安抚使的主导下,设立了溪峒司和溪峒都巡检;另一方面,由于峒丁“兵农合一”的属性,其战时可为兵,休时又为民,因此宋朝不仅对峒丁在军事任务时期,颁布了一系列军事管理制度,而且还对峒丁日常为民时期作出了相关的管理措施。 作为广南西路的乡兵,峒丁主要参与广西的对外军事防御和对内地方治理。其中,峒丁参加对外军事防御,是由其协助正军,防御交趾以及南宋时期金、蒙(元)入侵;对内地方治理,是宋朝使用峒丁保境安民,镇压广南西路的民族叛乱和抵御“盗寇”的袭扰。此外,峒丁还须承担一定的杂役差使。宋朝在广泛使用峒丁的同时,对峒丁却仍抱有较大的成见和警惕性,在军事和日常方面都对峒丁采取了相关防范措施。 自仁宗朝后,峒丁作为广南西路的乡兵基本一直存在。虽然峒丁在发展过程中,其二元制的管理制度带来了一些问题,但峒丁在稳固宋朝在广南西路的地方统治上,仍发挥较大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