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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研究

刘宏伟

互联网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研究

刘宏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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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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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的互联网应用平台业务模式已经普及,多家互联网企业宣布开始进入平台战略时代,平台之间的竞争趋于白热化。互联网平台企业具有“网络效应”、“注意力经济”等市场特性,其“动态竞争性垄断结构”表现出了竞争性和不稳定性。同传统企业相比,互联网平台企业面向的是多边市场;相较于传统多边市场,互联网企业摆脱了物理层面的束缚。在平台独特的盈利模式下,企业追求用户注意力,使得不同业务领域的平台之间也可能存在竞争关系,因此规制变得更为复杂。 阐述了传统产业界定相关市场的目的、方法,以“奇虎360诉腾讯一案”引出互联网平台企业界定相关市场时面临的挑战,进而提出界定相关市场的新思路。对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进行解释,传统市场支配地位的挑战主要来自市场份额推定法的弱化和产生的新兴市场进入壁垒,据此作出相应调整。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违法性分析,就不同的表现形式结合当前争议点、案例进行具体分析,提出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重视经营者承诺制度等建议。以我国当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的立法现状为出发点,重申了立法目标,立足于当前的社会发展状况与经济形势,明确了价值取向。针对法律规制遇到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建议选用合理原则作为立法原则,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

关键词

互联网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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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非法学)

导师

汪振江

学位年度

2020

学位授予单位

兰州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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