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九大报告及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科技创新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引领力量和核心动力。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创新是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民族进步的灵魂,更是企业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首要驱动力,发挥核心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以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需求。现代企业中,由于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管理者往往会规避风险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对于高风险、高投入、投资回报期长的创新活动持消极观望的态度。尤其是对高科技企业而言,创新活动投入的减少很可能使核心员工流失,弱化其工作积极性,长期以往将降低企业创新能力,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为了有效降低委托代理问题,提高创新绩效,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但如何设计出一套有效合理的方案,以激励企业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企业身份转变后更高效地实现创新绩效的转化成果仍然是目前迫切解决的难题。 本文研究采用的是理论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梳理归纳相关文献与理论,为研究提供较为全面的理论支撑。本文以通信设备行业的翘楚—央企控股的烽火通信三期股权激励方案为研究对象,实施股权激励在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行为的改变、税收优惠的影响下,选取创新绩效评价指标在创新活动投入、转变、产出三个阶段中的体现,通过对比分析法和相关的财务指标分析进行评价,得出的结果有以下几点:第一,股权激励会激励高管更加重视研发投入,增加创新活动;第二,当加大对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力度时,专利等创新产出成果也会随之增加;第三,创新能力的提升不仅使企业在营业收入、行业知名度、市场占有率方面得到迅速提高,更增加了企业的长期价值。本文研究证明,实施股权激励能够缓解烽火通信的委托代理问题,维持核心团队稳定性减少短视行为,提高创新绩效。本文为高科技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提出以下建议:实施股权激励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及激励对象设置对应的考核标准,行权条件应与创新能力更紧密的结合,有效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核心技术人员创新积极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真实性,加速促进创新绩效的成果产出。对为了提高创新绩效而计划实施股权激励的高科技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