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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视角下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以藏格控股为例

王容

股权质押视角下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以藏格控股为例

王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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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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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00年10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第一版股票质押细则至今,中国的股权质押业务已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成为我国当前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由于股权质押融资具有的融资便利、控制权不受影响等优点使其受到众多上市公司的热捧,尤其是融资渠道相对较窄的民营企业,尤为偏爱通过股权质押获得融资,同时,民营企业也已成为当前股权质押融资市场的绝对主力。但是,股权质押融资会带来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两权分离”会导致高比例股权质押的大股东产生其他质押动机,尤其是背负《业绩补偿协议》的大股东,其进行高比例股权的动机将更为复杂,这些复杂动机常常会使大股东做出危害其他中小投资者的正当利益的举动。因此,本文以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控制权私利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去研究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动机,质押后的掏空行为及其经济后果。本文的研究对其他相关各方认清并避免大股东通过股权质押融资损害其利益的行为,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有利于提高中小投资者保护,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以藏格控股大股东的高比例股权证质押行为背景,分析了该公司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动机,以及股权质押融资期间其对上市公司实施的具体掏空行为,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大股东掏空的经济后果,并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首先,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从大股东掏空和股权质押两个角度梳理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其次,介绍了相关概念和研究理论基础,并对当前股权质押现状进行了详细介绍;然后,对藏格控股的股权结构等基本信息和历次股权质押过程进行了介绍,分析了藏格控股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动因、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具体手段、大股东掏空行为顺利实施的原因和造成的经济后果;最后,根据案例分析的结果得出全文的结论并就有关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通过对藏格控股案例的研究,并结合我国当前股权质押的现状,我们得到以下两点启示:①高比例股权质押会引起控制权与经营权的过度分离,而两权分离会降低大股东的掏空成本,当大股东财务受到约束时,其往往会产生更强的掏空上市公司的动机。②大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虽然是股东的个人融资行为,但由于大股东与上市公司本身关联密切,大股东个人的债务违约将直接导致上市公司股价下跌,还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等不良经济后果,严重损害公司价值、中小投资者和质权人的利益。

关键词

股权质押/融资方式/大股东掏空行为/经济效应/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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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金融

导师

魏锋

学位年度

2020

学位授予单位

重庆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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