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事诉讼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世界各国基本上都更多地关注被告人的人权,很少从刑事被害人的角度去考虑,致使被害人的权益不能及时保障。2012“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被告人的人权得到了更大保障,但刑事被害人却因各种原因导致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陷入困境。值得欣喜的是,随着刑事被害人理论研究在世界范围内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的保护和救助问题,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问题开始成为各国刑事诉讼研究的对象。 本文首先对被害人及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等概念进行解读,并从我国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政策、立法及实践两方面介绍了我国刑事被害人在司法实践中获得救助的情况;再以S市为切入点,结合真实案例从救助对象、救助金来源及发放情况等方面阐述S市对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的情况,对优秀实践经验予以总结。其次,在结合司法实践现状点明我国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和急需改进之处;并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最具代表性国家如英、美、德、日四国的被害人司法救助立法和实践情况作出评述,总结了这些国家救助制度中的优点和可借鉴之处。最后,在前文的基础上,对几种国家救助理论学说进行评析,明确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性质,借鉴先进的域外经验,有针对性地从救助程序、救助方式、监督、协调机制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制度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