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农民教育培训的演变与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背景下,如何为农民提供公平、高效、实用、全面的教育培训,如何促进农民主体地位提升、增强农民参与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保障农民教育培训的常态化,已成为现阶段我国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地区资源禀赋差异化、产业多元化、经营主体多样化、农民弱质化基础上,构建农民教育培训长效运行机制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在对我国8个省(市)20个市(区)100多个县的实地调研基础上,以公共产品理论、培训迁移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演化博弈理论为依据,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实地调研访谈资料为依托,同时利用832份职业农民问卷、204份教育培训基层工作者问卷、146份政府制度文件等数据资料,采用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展开研究,重点采用了问卷调查法、扎根理论、内容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结构方程模型以及演化博弈模型。文章的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包括: (1)我国农民教育培训的历史演进逻辑。基于文献资料,将我国农民教育培训历史演进归纳总结为探索时期、成长时期和发展时期三个阶段。研究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农民教育培训的历史演进逻辑体现为教育培训目标适时调整、教育培训主体多元参与、教育培训对象逐渐精准、教育培训方式不断优化以及制度、政策的变革与创新。 (2)我国农民教育培训机制现状及存在问题。基于实地调研资料、文献资料、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资料以及政策制度文件资料,利用扎根理论和内容分析法将我国农民教育培训机制概括为政府主导下,农业院校、市场、农民组织偶发参与的“供给——管理——保障”机制。机制运行存在以下问题:供给方面,教育培训供需不平衡,缺乏有效需求表达渠道;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之间、小农与职业农民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管理方面,教育培训管理主体分散,缺乏权威性;管理结构中动态管理实施缺位;资格认定管理现实意义缺乏。保障方面,资金保障投入力度不够、地方财政投入差异大、资金划拨时效性差、资金管理缺乏统一标准;政策保障支持力度小且存在滞后性。整体来看,教育培训供给、管理、保障机制间缺乏有效协调机制。 (3)我国农民教育培训机制运行效果。总的来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下新型职业农民应运而生、农业劳动力结构明显优化。具体来看,湖北、山东、安徽3省5市10县832份问卷调查数据分析表明,农民教育培训效果良好;构建的教育培训环境因素、动机因素、系统因素、前涉因素对教育培训效果影响的结构方程模型结果显示,4个因素均对教育培训效果具有正向影响,且影响的贡献率大小依次降低,即政府主导下的农民教育培训对迁移效果影响并不显著。 (4)我国农民教育培训机制长效运行主体重塑及博弈分析。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用河北、山东等7省204个教育培训基层工作者问卷调查数据,将农民教育培训利益相关者分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预期型利益相关者和潜在型利益相关者三类。政府和农民组织分别属于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和预期型利益相关者,且二者具有农民教育培训的利益诉求者和影响者双重身份,这为双方合作提供了可能。构建的政府和农民组织演化博弈模型结果表明,政府和农民组织合作的额外收益增加值大于额外成本增加值是双方选择合作的前提,促进双方合作还需增加预期收益、降低预期成本,并通过外部环境与内部制度建设来提高合作水平。 (5)我国农民教育培训机制长效运行的组织选择。按照组织内部成员经营模式与经营产业不同将农民组织分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联盟、农业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协会等五类。在对农民组织的形成背景、组织功能分析基础上,明确了五类农民组织的目标主体分别是小农户、专业大户(包括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链各环节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具体某一产业相关的生产、经营及服务者。不同地区可以根据不同农户类型、经营主体类别、不同产业发展需要,通过农民组织目标与功能定位来选择合适的农民组织参与教育培训,并利用农民组织为农民成长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6)我国农民教育培训长效运行机制构建。在传播学7W理论基础上,明确了我国农民教育培训长效运行机制的基本组成功能模块包括:教育培训背景、教育培训目标、教育培训主体、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路径以及教育培训效果。在目标导向原则、需求导向原则、兼顾公平原则、环境协调原则和资源统筹原则基础上,构建了政府和农民组织合作的教育培训目标导向机制、需求表达机制、合作供给机制、监督管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多元保障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各个机制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保障农民教育培训机制长效运行。 综上,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和农民组织合作能够有效结合政府的制度、政策强制优势以及农民组织利益联结保障优势,从而促进教育培训高效。此外,还需从中央政府层面、地方政府层面、社会层面、农民组织层面、农民自身层面共同保障农民教育培训机制长效运行。研究创新点在于一是通过构建农民教育培训机制运行效果的结构方程模型,实证发现培训系统因素、培训前涉因素对培训效果的贡献率低于培训环境因素和培训动机因素,即以政府为主导的教育培训本身对教育培训效果的直接影响并不显著,这为教育培训机制长效运行主体重塑的提出奠定了基础;二是基于演化博弈理论,分析了政府和农民组织双方合作的演化过程,揭示了政府和农民组织合作的充分条件为:合作双方的预期收益增加、外部环境支持、农民组织内部制度完善等;三是基于农民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联盟、农业产业联盟和农业产业协会五大类农民组织的功能定位基础上,构建了以政府和农民组织合作为基础,包括目标导向机制、需求表达机制、合作供给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多元保障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在内的我国农民教育培训长效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