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好多地方以牺牲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导致河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中央提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为了解决迫在眉睫的河湖污染问题,是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武汉市自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取得了很好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境,如何更加高效的推行河湖长制,更加值得我们去思考。本文通过武汉市为例分析河湖长制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分析原因,并提出完善建议。 本文通过对武汉市近几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的现状进行梳理,发现武汉市在推行河湖制的工作实践中存在些许问题。一是部分河湖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专业人员少,河湖长办人员设置不足等,导致河湖治理工作效率低下。二是河湖治理系统不够,忽视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治理缺乏系统性,缺少生态治理的长远规划。三是社会配合程度低,主动性差。河湖治理的过程中忽视了公众社会的力量,给河湖的治理带来了阻碍。通过分析由于河湖长制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导致河湖长制的运行基础不完善。河湖协同治理体系不健全,上下级协同效率低下,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河湖流域治理功能整合存在缺陷,对河湖协同治理重视程度不够。关于河湖长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河湖治理公私合作程度低,没有调动公众参与河湖治理的积极性。 通过查找文件分析国内推行河长制经验,江苏太湖、湖南省、广东省经验。主要有以下成功经验通过公私合营的方法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与河流团体合作可以减轻官方的财政压力,非官方的组织在河湖治理中可以提供新的力量、治理需要社区意识,需要考虑社区的利益、建立严厉的地方法规、系统的治理规划、建立督政制度、重视公众参与等。本文运用公共治理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完善武汉市河湖长制治理体系:通过规范河湖长制监督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公众参与治理意识,倡导公众参与河湖治理工作;明确流域治理各职能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建立公私合作,协同治理流域生态环境,为更好的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