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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同性关系合法化进程研究——以《欧洲人权公约》为视角

魏莱

欧洲同性关系合法化进程研究——以《欧洲人权公约》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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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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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近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改变了以往对同性恋抵触与歧视的态度,开始正视同性恋者的身份与合法地位,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关注其应当获得的权利,并逐渐走上同性关系合法化的道路,而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开始时间早、发展速度快、蔓延范围广的欧洲大陆。欧洲同性关系合法化运动发展至今已使得区域内十七个国家或地区实现了同性婚姻合法化,这无疑是一个令世界瞩目的现象。究其原因,除欧洲各国国内法的进步以外,还与《欧洲人权公约》之影响有着莫大的关系。作为欧洲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区域性人权公约,《欧洲人权公约》至今已获得47个国家的签订与加入,几乎涵盖了欧洲范围内全部的主权国家。由于该公约旨在促使各缔约国维护与进一步实现人权与基本自由,依其设立的欧洲人权法院可在认定缔约国法律违反《公约》标准的情况下,判令其对国内法律进行调整。自《欧洲人权公约》生效以来,许多同性恋者就将其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不断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申诉,并逐渐取得了一系列成果。那么抛开国内法问题不谈,《欧洲人权公约》这一区域性人权机制是如何在欧洲同性关系合法化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呢? 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本文从《欧洲人权公约》的视角出发,采用实证分析法,对欧洲人权法院就同性恋相关案件作出的经典判决进行了梳理。本文选取了七个极具代表性与研究价值的判例,通过对这些判例进行分析,展示了欧洲人权法院在不同时期对《欧洲人权公约》相应条款做出的不同解释,并结合欧洲人权法院之态度变化与其在不同案件中所运用的《公约》解释方法,揭示了《欧洲人权公约》在欧洲同性关系合法化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最后,利用综合分析法,从整体上探究了欧洲同性关系合法化能够取得如此成果的原因,并结合《欧洲人权公约》的近期发展对欧洲同性关系合法化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通过上述研究,笔者发现,欧洲同性关系合法化历经了从洗脱同性恋之罪名到逐步消除歧视乃至使其成为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关系的曲折发展。从大体上看,可将其划分为同性恋行为去罪化、性取向非歧视化及同性结合合法化三个阶段。在欧洲同性关系合法化的进程中,欧洲人权法院一方面坚持自身保护人权的目标,通过对共识分析、活的文献、裁量余地等《公约》解释方法的运用,将《欧洲人权公约》之相应条款应用于对同性恋者权益的保护,以实现其道德推论及价值判断;另一方面受到其辅助性地位的限制,需要在自身价值追求与各缔约国国内需求之间达到平衡,以保持自身在缔约国的权威性与合法性。可以说,《欧洲人权公约》在欧洲同性关系合法化道路上发挥了一种渐进式的作用,它与各缔约国国内法的进步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共同推进了欧洲同性关系合法化的发展。此种大体上的良性互动也将在未来为同性恋权益保护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

欧洲同性关系合法化进程/立法模式/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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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国际法学

导师

向在胜

学位年度

2020

学位授予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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