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Austin和Searle提出各自的理论以来,不计其数的语言学家对请求、道歉、拒绝等言语行为做了十分详尽的研究。但是,对于“抱怨”这样一个在语用学中占有比较重要地位的研究课题,从言语行为的角度关注得似乎还是不够。 本文以会话分析为工具,以言语行为理论为理论框架,通过电视剧《离婚律师》中真实的语料分析,来证明我们日常话语中的抱怨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指令语(Directive ),是Searle所说的“间接指令语”的一种,而不是所谓的表达语(Expressive),从而纠正国内外学者在抱怨语认识上的偏差与错误。 研究表明:抱怨者的意图是想通过一定的言语方式要听话人终止一个正在进行中的行为,或修正一个已经发生行为的后果。从情感的角度来看,抱怨语是说话人个人负面情感的抒发;但是,从认知的角度来看,抱怨是说话人对事物的主观看法,其目的是想要抱怨对象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愧疚、后悔;想要抱怨对象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个错误,并下决心改正。在实施条件上,抱怨者的意图是想要听话人实施一个行为;在方向的指向上,是从世界到语言;在会话结构上,抱怨语是一个前置序列。基于抱怨语的这些特征,我们认为抱怨行为在本质上是一个指令行为(directive)或请求行为(request)。对抱怨行为的这种理解,能够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抱怨者的请求得不到满足时会继续抱怨,导致抱怨升级,甚至演变成吵架或肢体冲突;也能够解释为什么抱怨者会降低严厉程度,直至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