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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教育惩戒的边界研究——以河南省X市某小学为例

胡芙蓉

小学教师教育惩戒的边界研究——以河南省X市某小学为例

胡芙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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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河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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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惩戒是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为了实现培养学生的目的,使用恰当的、有限度的教育手段对学生进行惩处,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与道德品质。作为维持教育管理秩序和达成教育目标的一种必要教育手段,教师教育惩戒在学生规则意识和健全人格的形成中具有重要作用。要保障教育惩戒权的有效行使,关键在于确立教师教育惩戒的边界。惩戒教育必须考虑受教育者的年龄特征、人格特点、性别差异等,惩戒的具体方式不能越界。有边界的教师教育惩戒作为一种正面教育侧重于“戒”,教育性是其本质所在,针对学生的失范行为寻找根源,带着爱关注学生成长中的不足,同时也是促进学生社会化,规范教学管理秩序与促进教育目实现的必要手段。 本研究是以小学教师教育惩戒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师教育惩戒边界的把握以及惩戒能力的发展,主要采用文献法对本论文的相关理论进行梳理,运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对笔者所实习学校三、四、五年级的学生及部分教师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结果可以发现,现阶段教师在教育惩戒的运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教师对教育惩戒的认识错位、学生对教育惩戒的价值不认可、学校的教育惩戒校规缺乏、家长对教育惩戒存在认知误区、惩戒教育缺少社会环境的支持、法律对教育惩戒边界缺乏明确界定;由调查结果分析可知,问题的成因主要包括教师的教育惩戒理念失当、学校对教师教育惩戒缺乏引导、教育行政部门对惩戒边界规定不明晰、教育惩戒法规立法不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对小学生进行教育惩戒时应提高教师对教育惩戒边界的理性认知,提升教师的个人修养、推动教师自主发展、运用教师教育智慧、摸索学生的心理边界;完善教育惩戒边界的学校管理,颁布校规班纪、重视教师培训、推动家校合作、完善监督机制、杜绝教育惩戒的越界行为;引导教育惩戒边界的舆论导向,加强社会宣传、规范媒体报道;明晰教育惩戒边界的行政规章,建立制度体系、构建实施体系;推进教育惩戒边界的立法保障,加强国家立法、制定地方法规。

关键词

小学教师/教育惩戒/心理边界/失范行为/教育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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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小学教育

导师

崔振成

学位年度

2020

学位授予单位

河南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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