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仅保障了农村居民病有所医,在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险不断的探索,2003年开始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但是由于城镇化的发展迅速,导致在城乡医疗保险的服务和费用方面出现失衡,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险待遇上存在了较大的差距,这不仅影响着社会的公平,还阻碍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因此,2016年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两项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汤阴县于2016年年底开始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至目前,汤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经实施三年多的时间,实施过程中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同时也暴露出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了解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效果,因此开展了关于农村居民对基本医疗保险满意度的研究。 由于整合后的医疗保险以城镇居民享受的医疗待遇为标准,使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享受统一的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实施是否满意感触最深的是农村居民,因此,本文选取汤阴县农村居民作为调查对象进行研究分析。首先对汤阴县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现状进行分析;其次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汤阴县223户农村居民,以深入访谈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原始材料,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汤阴县基本医疗保险在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通过深入访谈也发现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诸如个人缴费金额增长过快、基层定点机构可报销药品不全、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等。以此为基础,通过建立3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体系来评价汤阴县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意度。 运用SPSS软件对调研数据分析,最终得出结论:汤阴县农村居民对基本医疗保险满意度处于一般满意与比较满意之间,仍有提升空间。一级指标中对满意度评价最高的为医疗保险政府经办机构,均值为3.70;评价最低的为医疗保险政策,均值为3.06。二级指标中,评价最高的因素为报销手续的方便程度,均值为3.78,评价最低的因素为个人缴费金额,均值为2.84。经过卡方检验分析得出:个人基本情况因素中,受访者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家庭年人均收入、参加医疗保险动机、医疗保险政策的了解程度、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高低、继续参保意愿共7项因素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体满意度表现出显著性差异。经过回归分析得出:满意度影响指标中,一级指标的医疗保险政府经办机构满意度的影响最大,二级指标中收费水平对医疗保险满意度的影响最大。最后有针对性提出提高汤阴县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意度的建议:第一、完善医保政策,提高保障水平;第二、监管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能力;第三、管理经办机构,提高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