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产业实现振兴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步骤,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相互产生影响与制约,科技创新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推动力量,而乡村产业振兴也对科技创新提出内在要求,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与制度创新,最终出现循环积累效应,支撑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面对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科技革命不断纵深发展,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调发展问题亟待解决。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乡村产业发展方向,为破解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的矛盾指明了聚焦点和着力点。凉山州属于我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是国家以及四川省进行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区域,以凉山州为研究对象,从定性和定量两个层面深入探讨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的相互作用关系,有助于促进未来凉山州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协调发展。 本文在深入探讨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理论基础上,构建了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凉山州2008-2018年科技创新综合指数与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指数进行测算;在此基础上,对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协调度进行测算,并从时序变化层面进行分析比较。研究结论如下: (1)理论分析表明科技创新子系统与乡村产业振兴子系统的内部构成要素分别存在相互作用过程,两子系统之间也存在相互关系,存在市场调节机制与政府调节机制。当科技创新子系统与乡村产业振兴子系统之间相互促进,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可实现“1+1>2”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时间维度显示,2008-2018年凉山州科技创新综合指数与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指数总体处于快速发展期,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发展明显。 (3)凉山州2008-2018年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的耦合度处于稳步上升趋势。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协调发展总体态势良好,表现为耦合协调度的波动上升,耦合协调等级也从严重失调上升为优质协调,凉山州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协调发展趋势稳中向好,协调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4)实现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协调发展是更好地促进二者未来发展的重要途径。针对现有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有:突出创新驱动,构建科技创新体系;突出载体创新,激发“双创效应”;强化自我发展能力,弥补内生动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