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5月,IASB和FASB联合颁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一客户合同收入》。在那之后我国也成立了收入准则修订小组,并于2017年7月5日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长期以来,我国收入准则都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步伐保持一致,此次新收入准则的颁布也是时代发展的产物。 房地产行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了巨大的贡献,它的盈利能力非常大,然而盈利来源于收入。所以对房地产企业收入的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进行规范化处理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真实可靠反映房企的盈利能力。我国房地产企业在旧收入准则的指导下,根据“风险和报酬转移模型”来进行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收入确认,其收入确认集中在某一时点,所以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收入的波动性较大。然而碧桂园在2017年提前采用新收入准则,导致其年末利润调增27.77%,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所以本文选取房地产企业作为具体研究对象,分析新收入准则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经济后果研究。 本文阐述了收入准则的演变历程和新收入准则的内容及变化,分析了房地产行业背景、融资现状。在融资约束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债务契约理论和经济后果理论的基础上,分析新收入准则对房企的收入确认以及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并由此引出新准则预期对房地产行业产生的经济后果以及企业价值影响分析。以碧桂园为例,分析准则变化对主要财务指标、盈利能力与偿债能力等财务业绩与非财务业绩的影响,导致筹资金额的变化进而影响到碧桂园集团的投资规模,当使用资金的成本低于投资带来的收益时,企业价值也会随之发生变化。碧桂园应用新准则以后产生的一系列经济后果恰好验证了前文的理论分析,可以供后续采用新收入准则的房地产企业参考,使其能够及时做出调整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