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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选人专题研究--以“官”与“差遣”分离现象为中心

王通

北宋选人专题研究--以“官”与“差遣”分离现象为中心

王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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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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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官”与“差遣”分离是北宋文官制度的一大特点。唐代安史之乱后,藩镇林立,试官、兼官被普遍授予使府幕僚,因此,当时基层文官的官衔表现出“官”与“职”分离的现象。表面上看,这一制度被五代、宋王朝所继承,并一直延续到北宋末年,然而,其产生及存续所依赖的藩镇体制在北宋初年就已渐趋瓦解,使府中幕僚的除授权此时也收归中央政府。在这一时代背景下,虽然从北宋时期的基层文官(即“选人”)身上也可以看到“官”与“差遣”的分离,但此时的情形与前代已大不相同。本文以北宋时期选人“官”与“差遣”分离现象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其在唐宋之际的演变脉络,廓清北宋选人“官”与“差遣”分离的原因,希望有助于突破“宋承唐制”一说带来的简单化理解,从而助益于推进宋代文官制度研究。 自宋太祖乾德二年颁布《少尹幕职官参选条件》之后,逐渐形成了上至两使职官下至判司、簿、尉的幕职州县官体系,也就是日后的“选人七阶”。实际上,这一体系在设计之初,并非为选人“量身定做”的寄禄官阶,其目的是希望将幕职官“州县官化”,并为选人的迁转制定一个可供参考的“途径”。然而在制度的运作过程中,受制于吏部员阙关系或者官员自身受到酬赏、黜降等因素的影响,幕职州县官往往需要一个或高于或低于实际职务的“身份”,因此在这部分官员身上,表现出“官”与“差遣”的分离。另一方面,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统治者设置了大量具有“临时”性质的差遣(相当一部分临时性的差遣在日后变得常规化了,如监当官),选人在担任这些差遣时,宋廷会授予这些官员一个“本官”,以作为他们日后叙迁的凭依。在以上两方面的作用下,北宋选人的官衔表现出“淆乱纷错”的特征。直到宋徽宗崇宁年间,朝廷采纳邓洵武的建议,将七阶选人“本官”改造成散阶,从形式上扭转了宋代选人“官”与“差遣”分离的现象。

关键词

北宋时期/选人制度/基层文官/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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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中国史

导师

葛焕礼

学位年度

2021

学位授予单位

山东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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