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套路贷”是类型化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近几年呈高发趋势,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司法秩序以及社会秩序。两高两部以及各地方虽出台了相关的司法文件,但是由于相关司法解释多为从宏观角度进行的原则性规定,各省市出台的相关地方司法文件又各有不同,加之“套路贷”犯罪所具有的刑民交叉、多个违法犯罪行为任意组合、参与作案人员众多等特点使得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明确和解决。为此应先厘清“套路贷”的概念、将“套路贷”与普通高利贷加以区别并梳理“套路贷’’犯罪的主要运作模式;对于“套路贷”犯罪行为的定性,应充分考虑其阶段性特征,针对“借款阶段”与“索债阶段”的具体行为确定与之相适用的罪名,在确定各阶段罪名的基础上再对“套路贷”犯罪的罪数认定进行综合判断;对于“套路贷”犯罪中常出现的雇佣行为、居间介绍行为以及“平账”行为的共同犯罪认定,应重点从“明知”他人从事“套路贷”犯罪以及共同犯罪的故意这两大方面把握“套路贷”犯罪共犯认定的标准,并针对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