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体育法规建设的不断完善,依法治体不断纳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并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在知识增量上完成了初步积累,在成果转换上开始服务于实践。特别是在体育强国提出以后,随着我国体育市场、体育产业的不断发展,我国体育领域的各种体育纠纷事件和体育法案例也不断涌现出来。体育专业大学生作为不断推动体育领域发展的栋梁之材,理应清楚我国颁布的体育法律法规及其内容,明确自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提升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确保我国体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为体育法制建设的后备人才奠定坚实基础。然而,如何使学生明确自身享有的体育权利和义务以及怎样运用法律手段进行体育权利的救济,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原因及其意义所在。为此,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调查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通过调查石家庄市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的认知状况,分析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认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特征,初步探讨其形成的原因及如何提升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的认知水平。文章主要从四个方面对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体育法规认知状况进行分析,分别从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角度剖析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我国体育法规的整体认知状况。研究表明:学法方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体育法规学习现状很不理想,对体育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认识不够充分。表现为:学生对体育法学学科的认识较差、体育法学课程开设的程度较低、对体育法规知识的获取途径比较分散,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被动性。其次,部分学生对体育法规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较差,缺乏对体育法规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知法方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我国颁布的体育法规以及体育法规内容的掌握程度不高。主要表现为:对我国颁布的体育法规的掌握主要停留在“不知道”和“知道,但不了解”的层面。其次,对体育法规内容能够做出正确回答的比例较低,仅占38.3%,其中对学校体育法规的掌握最好;社会体育法规次之;竞技体育法规最差。守法方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体育法律意识并不理想,虽然学生能够做出正确选择的比例最高,但也有将近一半的比例,学生对体育法律现象的违法行为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用法方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践行和运用的积极性不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差。表现为: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维权意识差、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程序去解决体育纠纷,维护自身的体育权益。其次,仅有4.1%的学生知道通过体育仲裁解决的体育纠纷。通过调查石家市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的认知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的现实是体育法学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对体育法规的认知状况与我国体育法教学、体育法学人才培养以及实际应用的状况相脱离。针对以上问题,本研究通过不断加大高校对体育法学课程的开设程度;积极开展多种途径的体育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大学生对体育法律现象的问题意识;培养大学生体育法律实践及实际应用能力等相应对策,以期推动我国青年体育法学人才的培养,逐步实现体育教育专业学生树立体育法律信仰、建立体育规则意识、培养体育道德价值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