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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关系视角下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诱因及治理研究

吕小明

政商关系视角下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诱因及治理研究

吕小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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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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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工程招投标是政府快速实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抓手,然而作为政府管理和市场交易的重要接触面,通过政商关系非法获取公共工程成为部分企业常见的“搭便车”行为和腐败动力。部分商人甚至将政商关系式腐败作为企业运行的战略工具,可以说政商关系不仅刺激腐败,而且是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从政商关系视角分析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诱因并对其进行治理研究对优化公共工程营商环境至关重要。 为此本研究基于两阶段文献检索成果,并通过咨询国内建设企业高管和公共工程招投标专家,总结出导致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的24个诱因和有利于腐败治理的26个指标。然后基于模块化理论利用自组织特征映射神经网络(SOM)将诱因指标归纳为不正当利益诉求、竞争压力过大、市场化水平过低、关系锚定程度过深及规制缺陷5个维度,其次利用贝叶斯网络对腐败诱因体系进行系列分析。最后将腐败诱因分析得到的关键因子作为扰动项加入腐败治理体系,利用系统动力学对腐败治理系统进行仿真和敏感性分析,确定各类腐败治理手段的实施水平和关键敏感因素,实现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诱因分析和治理研究的耦合。 系列研究结果表明:①贝叶斯网络对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诱因分析具备较强适应性,诱因体系中规制缺陷、竞争压力过大、关系锚定程度过深3个潜在诱因对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的影响最为敏感。②招投标活动行政部门监督不力、通过正常合法渠道获得工程项目太困难、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政府公权力运作不规范是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的4个最大致因源头,且会通过“政府公权力运作不规范→关系锚定程度过深→招投标腐败”、“招投标活动行政部门监督不力→规制缺陷→招投标腐败”、“通过正常合法渠道获得工程项目太困难→竞争压力过大→招投标腐败”以及“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竞争压力过大→招投标腐败”4条主要致因链导致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③腐败治理仿真结果表明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治理水平未来将呈现先慢后快的指数型上升趋势,并且在各类治理手段中,合规措施的实施水平将维持在最高位,而现阶段实施水平最低的技术措施未来的实施水平将仅次于合规措施。④系统敏感性分析结果表明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治理手段中现阶段实施水平最低的技术措施对腐败治理水平的影响最为敏感,因此在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治理过程中要重点提升薄弱环节的实施水平。

关键词

公共工程招投标/腐败治理/政商关系/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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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

导师

张兵

学位年度

2021

学位授予单位

扬州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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