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初期,新式教育亟待发展,但政权混乱,教育经费时常被挪用,教育界兴起的索薪运动也没能解决经费积欠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经费独立运动应运而生,逐渐在全国兴起。河南是民国时期较早实现经费独立的省份,以往学界较多关注河南索薪运动以及教育经费独立运动,对河南教育经费独立问题关注较少。 1922年在冯玉祥的支持下,河南将契税划归为教育专款,并成立河南教育专款监理委员会,教育经费获得了初步独立。但此时契税征收仍由各县知事负责、财政厅保管,河南教育专款监理委员会只负监理之责,因此契税时常被截留。1925年河南修改监理委员会章程,将契税收支、分配之权收归到监理委员会。1926年,河南教育专款监理委员会在各县设立契税经理局,由经理局负责征收契税,以此统一契税征收权。1928年,为了进一步管理全省教育经费,推进机构完善,河南教育监理委员会改组为河南教育款产管理处,并设评议、监察、管理三部,三权分立、协同进行,管理处的成立标志着河南教育经费独立逐步成熟。此后,河南教育界出台多种措施保障教育经费独立,并施行教育清理委员会、教育款产会计独立制度等对教育经费进行整顿。研究民国时期河南教育经费独立,对了解近代河南教育转型、教育近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民国时期河南政局混乱,即使河南教育款产管理处成立后,教育发展依然举步维艰,教育经费时常遭到军阀、县府等各方的侵夺。此外,教育管理机构与县府之间矛盾丛生、人员贪腐、契税被盗等问题时常发生。同时,河南教育经费独立存在教育经费分配不均、教育资源失衡、惟“经费论”等问题,这是时局所致,难以避免。教育经费独立是知识界的一种自救行为,同时也是受时代所迫、无奈而为,目的是使教育的发展摆脱混乱政局的影响。河南教育经费独立对河南近代教育发展有突出的贡献,即使处于战乱时期的河南教育发展势头依然可观,固定了近代河南教育经费的来源,也促进了各级教育体系的日臻完备,为近代教育转型发展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