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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解释中的嗣后惯例研究

王艳娜

条约解释中的嗣后惯例研究

王艳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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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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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条约作为国际法的重要渊源,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各种国际活动。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条约也随之发生变化,既表现为条约数量的增多,另一方面,也表现为条约涵盖事项更为多样。由于条约发生数量以及内容上等多样变化,随之也伴生出各种各样的问题,缔约双方利益平衡点更不易达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使条约继续发挥其所具有的作用以维持国际社会的和谐稳定,便成为国际司法实践中多方主体想要达到的目标。条约解释有助于澄清条约含义,促使条约迎合时代发展,保障缔约方利益,维护条约稳定。《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只阐明了条约解释的规则,并未对嗣后惯例进行详细规定。嗣后惯例在适用条约方面能够体现缔约方意图的一系列行动和实践,具有重要作用。但它又非条约解释时唯一的考虑因素,因为条约解释是一个综合性的行动,需考虑的因素较为多样。国际司法机构在运用嗣后惯例进行条约解释时也具有诸多不同。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致力于将嗣后惯例所涵盖的问题以及其对条约解释能够产生的影响进行一个全面的研究。最终在2018年,通过规范性文件对嗣后惯例的主体要素、行为要素、意思要素以及可归因性进行了一定的界定,同时也将能够影响嗣后惯例作为条约解释资料的权重界定为清晰性、特定性,并提出了嗣后惯例可能对条约解释产生的影响。从而为国际司法工作运用嗣后惯例进行条约解释带来一定的指引,对国际司法的解释工作提供了便利。结合我国在具体实践中的案例,我国应该注重在条约解释中运用好嗣后惯例这个解释资料,使嗣后惯例能够发挥必要的作用,进一步更好地维护本国利益。

关键词

国际司法实践/条约解释/嗣后惯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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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国际法学

导师

马冉

学位年度

2021

学位授予单位

郑州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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