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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双主体合作机制研究

王文

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双主体合作机制研究

王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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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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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十一五到十三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案都指出了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理念。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事关经济社会建设全局,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其运作过程涉及政府、企业、学校、学生、社会等多主体。如何通过制度和机制的创新,调动各方积极性,特别是如何促进学校、企业这两大主体的合作主动性及主体性的充分发挥,使其在实践中产生协同联动的作用,是体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优势的一个重要前提,这样既能够提高当前我国的职业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质量,又可以让经济社会高水平拓展需求得到实现,这也是当前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创新的重点和难点。 本文利用校企合作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的方法,从学校主体、企业主体、产教合作方式、合作过程几个维度探析发现,C市高职院校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已取得不俗成就: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合作机制稳步建立且不断创新,人才共同培养模式多种多样;实训基地共建日渐成熟,校企双方合作层次越来越深;校企合作优势互补凸显,科研和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一改研究的经验主义认为产教融合“校热企冷”的观点,而实际现状呈现出“校热企热”、供需两热状态。 校企融合历经四十余年发展,合作效果正在显现,C市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合作层次与深度有待进一步加深。在对校企双主体调查分析研究工作基础上,对现有校企合作机制主要问题的梳理,发现这些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校企合作双主体的本质属性差异导致合作层次不理想;二是校企合作的制度系统不完善;三是没有体制化的校企合作统一发展制度;四是校企合作监督评估制度有待优化;五是粗放式的校企技术合作制度必须完善。 通过借鉴国内外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遵循以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原则,提出了双主体合作机制的优化策略:一是推进“双主体”合作的深度意愿;二是健全“双主体”合作的法律体系;三是加强“双主体”合作的共赢机制;四是强化“双主体”合作的监督机制.;五是完善“双主体”合作的保障制度。

关键词

高等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赢机制/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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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教育经济与管理

导师

陈秋苹

学位年度

2021

学位授予单位

扬州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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