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的走红,短视频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问题也愈演愈烈,主要表现为在短视频中未经授权而商业使用和随意改编音乐作品,这使得短视频对音乐作品的使用与“合理使用”渐行渐远,此外,短视频平台侵权认定难、著作权人维权难的困境也制约着短视频行业的健康发展。在短视频领域,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且调整的社会效果十分有限,因此,完善相关著作权制度对于规范短视频中音乐作品的使用、构建清朗的网络版权空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 在对短视频的基本情况、短视频中音乐作品的使用现状和收益情况做出介绍后,分析了我国短视频使用音乐作品的相关法律制度及不足,进而引出短视频平台侵权责任认定难、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维权难的两大问题,并运用司法案例加以分析。 对合理使用制度的社会性分析表明,合理使用制度的建构与“利益平衡”原则的内在价值相一致,为此提出了新情势下司法审判中认定是否构成“不以营利为目的”时需要着重考虑的两大因素,即短视频创作主体的性质及影响力、音乐在短视频中的使用方式。 最后提出加强短视频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对策和建议。在法律制度方面,要完善“避风港”原则的适用条件,在分析平台提供的服务的实质性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明知”和“应知”的标准,适当放宽“直接获利”的认定标准,从而更好地维护相关著作权人权益。为解决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维权难的问题,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减轻维权方举证责任。将酌定赔偿需要考虑的因素按位阶排序,在保证足额赔偿维权成本的基础上,增设惩罚性条款。此外,考虑到短视频领域立法的特殊性,可以针对短视频平台出台专门的立法来进行调整,确保平台尽到提示义务、对用户按照侵权可能性的大小分级管理、利用技术手段及时下架侵权作品。此外,要改进短视频音乐付费制度、切实发挥著作权管理协会的作用,从源头上涵养良好的社会音乐版权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