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

华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

华见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贵州师范大学
  • 折叠

摘要

“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是当前党和国家对于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最新论述,在乡村场域,其提出具有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建设的多重政策背景,是党和国家对于乡村治理规律的一般性总结。因此,具体到黔东南州乡村治理,把握黔东南州乡村治理普遍性的同时更要把握其特殊性。黔东南州乡村治理独特的地理环境、相对滞后的经济发展、复杂多元的民族成分以及相应的民族优惠政策等,这些特殊性彰显了黔东南州乡村治理过程的特殊性。 结合黔东南州乡村治理体系变迁历程,可以发现黔东南州乡村治理生态与外部环境的走向与关系是由“封闭”走向“开放”,这意味着黔东南州乡村治理正成为一个更加开放的大系统,自治单元、德治单元和法治单元都是其子系统。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要着眼于自治单元、法治单元以及德治单元,通过相应的技术、规则以及制度层面的“融合”,使各子系统(单元)良性互动,最终推动乡村治理体系(系统)更加成熟。 通过对黔东南州“整体图景”和“微观绘描”的分析,发现黔东南州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自治、法治和德治单元困境,也存在着主体失谐、规则断层、空间民族分隔、经济支撑乏力等原因造成的“融合”困境。针对这些困境,首先要树立相应的“体系化”理念,引领乡村治理总过程;其次是要夯实自治、法治与德治单元基础,为进一步“融合”提供要素支撑;最后,在具体的“融合过程”中:以统一的纲领性政策法规为“三治融合”提供合法性支撑;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协同克服主体“失谐”,实现多元主体联动;以优化“微治理”单元,重构融合基础;以厚植集体经济实现利益机制的联结,为“三治”提供融合动力;以数字乡村的建设实现信息的共享、主体的联通,突破空间壁垒;以评估指标和反馈机制的健全保证“三治”融合过程的可持续性,最终建立起适宜黔东南州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

关键词

乡村治理/民族地区/民俗参与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政治学;中外政治制度

导师

韦丹芳

学位年度

2021

学位授予单位

贵州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4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