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当前解决校园欺凌普遍存在面向后果处置的被动应对弊端。校园欺凌案件具有频发性,欺凌手段多样性且行为隐蔽,损害后果严重。尽管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防治校园欺凌问题作出了某些规定,但并无疑问的是,仅依靠政府和学校的力量难以完全遏制欺凌问题。实际上,治理校园欺凌,重在预防也难在预防。目前,校园欺凌预防工作在实际落实中仍存在预防责任主体不明确,缺乏专业机构、人员及平台支持等问题。 文章认为,预防校园欺凌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清晰厘定欺凌法律边界,法律与教育手段并重。校园欺凌的预防工作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区等多方共同参与,构建更为协调完善的预防欺凌体系。文章借鉴预防法律机制的一般模式,将校园欺凌预防法律机制从四个维度划分为信息预报共享机制、联动预防机制、心理干预机制以及矛盾化解机制。 具体而言,信息预报共享机制旨在打破权力部门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与学校、社区的信息壁垒,实现“早发现,早预报”;联动预防机制指的是搭建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联动平台,形成防治校园欺凌的网格化体系;针对欺凌事件中双方角色的不同,需采取不同的心理干预路径,对欺凌者以疏导为主,而被欺凌者则以安抚为主,确保心理干预机制发挥实效;矛盾化解机制则要求及时发现学生群体中存在的矛盾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通过开展法律知识教育等方式潜移默化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