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绿色是当前经济发展的主旋律,这要求区域经济发展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因此,提高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和重要目标。环境规制作为治理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可以弥补仅靠市场机制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负外部性的不足,同时,还可以通过引发“波特效应”促使地区技术创新水平提升。然而,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区域经济的影响效应或路径不同,而且相同类型环境规制的影响效应也具有区域异质性。自此,将技术创新纳入研究框架,细化地探讨分析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对于环境政策的制定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技术创新纳入分析框架,探讨环境规制、技术创新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关系。首先,根据作用主体不同将环境规制分为正式环境规制和非正式环境规制两类,并分别使用Python软件和改进的熵值法予以测度。然后,构建区域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并使用DDF-GML指数模型进行了测算。接着,实证分析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非线性影响效应及区域异质性。再接着,利用中介效应模型,检验技术创新在环境规制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关系中的中介作用是否存在。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环境规制政策优化和公众参与体系完善对策。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2005—2017年,我国的正式环境规制强度呈波动上升趋势,非正式环境规制强度逐年增强;从区域异质性来看,正式环境规制强度表现为西部地区最高,中部地区次之,东部地区最低的空间格局;非正式环境规制强度表现为东部地区远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与此同时,我国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变化趋势,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主要动力来源于技术进步。 (2)就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关系而言,从全国整体看,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之间为“U”型曲线特征;从不同区域来看,东中西区域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之间也为“U”型曲线特征。具体而言,研究期末,东部和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已跨过拐点,表现出正式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中部地区平均水平未跨过拐点,表现出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抑制作用。所以中部地区应加大政府环境规制强度,使其跨越拐点,以促进区域绿色发展。 (3)就非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关系而言,无论是从全国整体层面,还是分东中西区域来看,非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呈现“U”型特征;研究期末,各省份非正式环境规制均已越过拐点,非正式环境规制有效提升了地区经济的绿色发展水平。 (4)技术创新在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关系中,就全国层面而言,不存在技术创新的中介效应;从区域异质性角度看,东部地区技术创新存在完全中介效应,正式环境规制主要是通过抑制了技术创新水平从而不利于地区绿色发展;中部地区技术创新存在部分中介效应,中介效应占比大小为19.9%;西部地区不存在中介效应。 (5)技术创新在非正式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显示,不管是全国层面,还是分区域层面,均存在技术创新的部分中介效应,中介效应大小分别为7.5%、36.1%、6.2%和4%,中部和西部地区非正式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通过技术创新产生的效果很小,主要是直接作用或其他路径。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政府部门既要加大环境规制强度,又要因地制宜实施政策,同时注意把控正式环境规制的合理与适度;在社会公众层面,相关部门应重视对公众环保理念的引导,重视公众的非正式环境规制力量;在经济发展动力方面,各地区应该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提升地区绿色技术水平,对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