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被公认为是促进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的重要工具之一。为抑制环境污染,中国政府于2008年颁布了首个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然而,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在实践中存在巨大的地区不平衡,已有研究表明环境信息公开有利于提升环境质量。本文旨在探究晋升激励对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影响,并进一步探讨领导人特征对晋升激励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关系的调节作用。 本文基于晋升锦标赛理论、高阶管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规制俘获理论,构建了晋升激励对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影响的分析框架,采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共同发布的中国113个地级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作为因变量,该指数共有8个子项。本文首先分析了2008-2016年中国113个地级市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空差异,并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晋升激励与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关系进行了回归检验,最后对促进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水平的提高提出了对策建议。 本文主要有以下4个结论。第一,中国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水平越来越高,但总体上还未达到《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且地区之间的环境信息公开水平存在差异。2008-2016年113个地级市PITI的平均得分从31.06增至52.89,其中有94%的城市的PITI得分正向增长,但有96%的城市PITI得分低于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所规定的70分。113个城市PITI的变异系数从2008年的0.48降至2016年的0.25,说明地区之间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水平的差异正逐渐缩小。 第二,晋升激励对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存在负向作用,本文为晋升激励的扭曲作用提供了环境信息公开领域的新证据。参考已有研究,本文将地区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程度作为晋升激励的重要指标,结果表明,GDP增长率、SO2和COD排放量与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程度呈负相关关系。由此可见,当前中国地方政府晋升激励机制的构建,不利于环境信息公开这一目标的实现。 第三,领导人特征会影响晋升激励对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影响的作用强度,领导人特征是晋升激励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关系的重要“催化剂”。对于存在市长更替或市长年龄较大的城市,SO2排放量对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负面影响会增强;对于市长任期长或市长教育水平高的城市,SO2排放量对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负面影响会减弱。但本文没有发现市长性别对SO2污染排放量与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关系的调节作用,也没有发现领导人特征对GDP增长率、COD排放量与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关系的调节作用。 第四,晋升激励对PITI不同子项的作用具有差异性。根据以上结果,本文倡导适当调整官员的考核方式,为绿色GDP增长高的官员提供更多晋升机会,增加环境保护在官员晋升考核中的比重,同时加强官员队伍建设,根据地方现有的信息公开水平制定差异化策略,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以促进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