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改造是目前服刑人员改正自我重新做人的重要途径,尤其对于大刑期服刑人员而言,劳动不仅可以充实自己改变自己,更能让漫长的服刑生活不再乏味和孤独。考核制度是服刑人员在改造中表现是否良好的考察标准,标准即意味着公平、合理、可参考。对于大刑期服刑人员来说,考核即减刑,他们希望减刑,期盼早日回归社会,但是过程却是煎熬的。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劳动改造的意义,也没有在劳动中改造好自己,还有人认为劳动只是劳动。而实际上改造指的是一种改变和打造,即修改或变更原事物,使适合需要;或是从根本上改变旧的建立新的,使改造适合新的形势和需要。劳动改造是我国监狱服刑人员改造的一种方式,但是随着我国快速的发展进步,劳动改造的效果和展开方式也在不断的创新和改革,丰富劳动改造内容,依据改造结构内容的变化重新规划服刑人员改造评估的比例,以此来改进服刑人员改造的效果,增加服刑人员改造中的积极性和热情,真正从改造中改变自己。服刑人员改造是司法部门执法的重要环节,不仅体现着我国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也是我国人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犯罪代表的是他们的过去,如果在司法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有改造的可能和动力,那么他们依然有机会成为合法公民,继续为我国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因此,研究服刑人员改造现状,对服刑人员顺利改造、一线监狱警察的工作、我国司法工作的推进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通过合理运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以T市X监狱部分监区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进行调查数据收集、分析,阐述大刑期服刑人员劳动改造现状以及考核制度,以此探究形成服刑人员劳动改造积极性差的原因,明确目前大刑期服刑人员劳动改造所面临的困境,尝试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易操作性的解决策略。最后,希望本文所提出的对策有机会进行有效性检验,对T市X监狱的服刑人员劳动改造积极性以及整体改造效果有实质性帮助,同时也能为其他大刑期监狱服刑人员劳动改造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