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发展的强有力支撑产业之一,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基础性、导向性和战略性作用。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持续发展,行业特征越发凸显,上游寡头供应商与下游分散客户的管理对企业绩效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本文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研究对象,探索供应链集成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本文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础上,将供应链集成度分为客户集成度和供应商集成度。选取2016年、2017年及2018年沪深两市中行业属性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从偿债能力(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发展能力(研发费用占比、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营运能力(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及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净利率、总资产报酬率、投入资本回报率)这四个维度出发,选取上述10个指标建立企业绩效评价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法对选取的绩效指标计算企业绩效综合得分,将绩效综合得分作为回归方程的被解释变量,以资产负债率、企业投资机会、企业上市时间、企业规模、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组织形式及独立董事占比作为回归方程的控制变量,运用线性回归分析法分别验证客户集成度和供应商集成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通过研究得到以下结论:(1)客户集成度与企业绩效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整体而言,下游客户集成度对企业绩效并无显著影响;(2)供应商集成度与企业绩效2016年在5%水平下显著正相关,2017及2018年在1%水平下显著正相关。整体而言,上游供应商集成度对企业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对于提高企业绩效而言,应重点加强上游供应商集成,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工作,积极发挥供应链集成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同时,也要重视下游客户集成度,客户是终端需求的反馈,不能忽视其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