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有为(1858-1927)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他不仅组织和参与了轰轰烈烈的维新变法运动,而且留下了700万余字的浩繁著述。除了在当时影响颇大的论著《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等,还有不少阐释先秦儒家典籍的著作,如《孟子微》《论语注》《中庸注》等等。其中,《孟子微》乃康有为研究孟学之代表作,康氏推崇《孟子》,因其认为唯孟子得孔子之真义,他试图以自己所了解的近代西方自然科学知识和民主平等思想来重新诠释《孟子》,挖掘其现代价值,推进经学与时俱进,同时也为自己的政治改革主张进行理论上的论证。 康有为的政治哲学建立于其人性论和“三世进化”的历史观基础之上。他虽不否认人之善性,但以“命”观人性之实,认为“命有贵贱、性有善恶”;对于人之恶,他主张通过学习、修养等工夫来“变化气质”;他认为人性本于天生,属于自然属性,因而人欲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在历史观上,他未采孟子之历史循环论,而取《公羊传》之“三世”说,以“据乱”“升平”“太平”三世来对应“君主专制—君民共主制—民主制”三种政治体制,从而得出实行君民共主制即君主立宪制之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 康有为以传统的“元”“气”等范畴为基础,结合近代西方自然科学中的“以太”“电”等知识和概念,对孔孟“仁”的观念作了创造性的阐释。他赋予“仁”以本体论的意义,认为“仁”为万物之根源,也是历史进化的动力,依着“仁”最终必会达到大同之世。他赞赏孟子所主张的仁政,但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仁政不必泥古”,政治制度应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民心所向而进行改革。 在康有为看来,人性是平等的,因而人与人天然地具有平等的关系,自然也应该具有平等的权利。他认为,孟子正是倡导民权之祖,授民权、开议院的君民共主之制,皆不出孟子思想之范围。要保障民权的实现、保证人人独立自主,只能实行君主立宪;且根据三世进化的规律,制度变革只能以渐进的方式进行。 从《孟子微》可以看出,康有为对经典的阐释,采用的是以西补中、中西相印证的方式,表达的则是对近代西方的价值观念和民主制度的追求。尽管他仍未能摆脱当时流行的“中体西用”分析架构,但其诠释工作对于人们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解放思想、及推动儒学的近代转型,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