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确定,“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非常重要的一环。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指出,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乡村文化振兴对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出更高的发展要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是推进农村地区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高质量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可以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然而,当前,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城镇地区相比仍然存在明显差距,不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 P县文化底蕴丰厚,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和红色文化资源。近几年,在国家乡村文化振兴政策的引导下,P县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从“无”到“有”的基础上,正在从“有”到“好”转化。然而,从“有”到“好”的转化还不充分、不完全。P县丰富的文化资源并没有充分转化为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目前,P县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尚不能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这种现象在我国农村不少地区普遍存在,研究P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探寻解决的对策,能够为其他农村地区提供一定的参考,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过对P县农村地区文化服务供给的实地研究发现,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主要存在供给重视度相对不高、供给缺乏长期持续性、大水漫灌供给较普遍、供给主体仍然单一化、高素质供给人才短缺、供给仍然滞后于城市、供给数量与质量不够等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现代化供给思维、缺乏前瞻性供给规划、缺乏精准供给新方案、对政府供给依赖过高、人才引进与培养滞后、城乡供给分配不公允、农村文化产业规模小等。创新现代供给理念、制定前瞻供给规划、设计精准供给方案、构建多元供给体系、引进培养专业人才、均衡城乡供给资源、做强乡村文化产业等针对性的对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文化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