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不同的临床变量在乳腺癌骨转移发生中的重要性,评估放射治疗联合唑来膦酸对乳腺癌骨病灶的临床疗效。 方法:回顾性分析我院2016年11月至2020年11月收治的182例女性乳腺癌骨转移初治患者的病例资料,探讨其临床病理特点;然后选取符合入组条件的75例患者行进一步临床研究,观察组为放射治疗联合唑来膦酸,共计35例,对照组为单纯放射治疗,共计40例。比较两组患者放疗结束3个月时的骨转移病灶消褪情况;以及放疗结束时、3个月时骨痛缓解程度评估近期治疗效果;然后随访12个月统计两组患者骨相关事件发生情况;并评估两组患者的其它不良反应发生情况。采用SPSS23.0进行统计分析,符合正态分布用均数±标准差((x)±s),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表示,采用x2检验或者Fisher检验。 结果:激素受体阳性为主要表达的Luminal型乳腺癌(142例)较Her-2过表达型(26例)和三阴性(14例)更容易出现骨转移,脊柱是乳腺癌常见的骨转移部位。放疗结束3个月时观察组骨病灶消褪的有效率(82.9%)高于对照组(6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放疗结束时骨痛症状缓解率(91.4%)高于对照组(65%);观察组放疗3个月时骨痛症状缓解率(94.3%)高于对照组(67.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随访12个月,对于骨相关事件的发生率,放疗结束时观察组未发生骨相关事件,对照组骨相关事件发生率为17.5%,3个月时、6个月时、12个月时观察组分别为2.9%、5.7%、8.6%,对照组分别为22.5%、22.5%、27.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比较两组患者的毒副作用,放疗结束时、3个月时、6个月时、12个月时观察组分别为51.4%、42.9%、28.6%、14.3%,对照组分别为40.0%、42.5%、32.5%、17.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且两组患者均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结论:对于乳腺癌骨转移患者,分子亚型不同其临床病理特点有差异。放射治疗联合唑来膦酸对乳腺癌骨病灶的临床疗效优于单纯放射治疗,骨转移病灶消褪率更高,止痛效果更好,骨相关事件发生率更低,毒副作用差异无统计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