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成为检验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轨道交通类基础设施的完善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工作效率、生活质量、幸福指数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PPP模式作为政府为社会公共提供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的一种有效模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由政府独自提供或独自建设产生的诸如财政资金不足、技术经验不足及贪腐等相应问题,因此自从该模式被创造以来,便得到了各国的广泛借鉴与运用。PPP模式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大创新,是转变政府公共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改革措施,对推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补短板、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做好“六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大连市轨道交通类PPP项目多主体风险分担进行研究,来提高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合理性及均衡性,加强各参与方对项目的风险控制和处置意愿,提高地区范围内轨道交通类PPP项目的实施成功率。本文首先结合大连市现有重要轨道交通类PPP项目实施现状,分析目前地区主要轨道交通类PPP项目在风险分担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之后综合运用专家打分法和层次分析法(AHP)对项目重要参与主体的风险分担比例进行计算,得出项目主要参与主体应当分担的风险比例。接着,对前述风险分担比例结果进行讨论和论证,并根据专家访谈结果和自己工作经验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多主体风险分担提升对策。上述研究可为政府等公共管理部门在今后轨道交通类PPP项目的风险分担方面提供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指导,以此提高地区范围内此类项目的成功实施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