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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政策对重污染企业债务融资能力影响——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为例

王添鹤

绿色金融政策对重污染企业债务融资能力影响——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为例

王添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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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大连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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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绿色金融仍然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同时,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国,中国国内也存在着大量重污染企业。从改革开放初期的粗放式发展,到进入到新时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中的环境因素日益得到人们的重视,中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也愈发严格。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融入政府治理活动中去,成为了当今绿色金融政策制定和优化的重要议题。深入探究绿色金融政策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引导企业创新研发和调整经营策略的作用,进而识别政策导向性、了解其深层机制,是评估绿色金融政策的重要方式,也是新时代大背景下寻求“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协调发展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本文从重污染企业的债务融资以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走向角度为评估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效果和未来政策制定提供了新的思路。 本文以2017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发布为背景,从区域内重污染企业债务融资能力的角度在理论上分析了该项政策的影响,并选取了2016-2018年3年间区域内企业作为观测样本,采用DID(双重差分)方法进行模型设计,在有效防止异质性经济个体应对政策冲击时所产生的内生性问题的同时,采用双向固定效应的方法,检验了绿色金融政策冲击对重污染企业的债务融资的影响。量化研究结果表明,在试验区政策影响下,区域内重污染企业的债务融资规模显著上升,且债务融资成本显著下降,债务融资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进一步,基于波特假说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从研发创新投入和企业社会责任水平角度对上述影响机制进行了识别与验证。研究发现,在试验区政策的冲击下,区域内重污染企业的创新研发投入有了显著的提高,即当政策刺激力度处于合适的区间内时,能够激发企业的创新研发投入,产生的“创新补偿”抵消了政策带来的环境成本,进而增强重污染企业的债务融资能力。并且采用替换关键变量和PSM(倾向得分匹配)方法进行的稳健性检验以支持上述结果。 基于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结果,本文给出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完善与区域内重污染企业债务融资决策优化的建议和对策。本文研究内容和结论对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效果有一定的评估作用,对以后此类政策的制定有借鉴和参考意义;同时也对绿色金融政策条件下重污染企业制定未来的发展策略和融资策略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

重污染企业/绿色金融/债务融资/波特假说/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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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金融

导师

史金艳

学位年度

2020

学位授予单位

大连理工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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