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房地产市场政策不断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因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陷入困境,亟待解决。为应对破产房地产企业债务难题,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的选择问题,成为破产企业相关利益者的关注焦点,研究创新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价值判断方法,也成为当前的研究重点。 通过阅读大量文献,总结梳理国内外学者对重整价值判断的研究内容,明晰破产重整相关概念、程序与法律问题。在前人运用普通债权清偿率评估重整定量价值的基础上,基于营运价值理论、利益与共论、委托代理理论、社会责任论等基础理论,分析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价值。构建的重整价值判断方法为:在重整价定量值评估基础上,基于企业经营状况、行业发展状况、相关利益主体及社会价值四方面内容,分别设定判断指标,综合分析企业重整溢出价值。再通过重整定量价值评估与重整溢出价值分析两个维度,综合判断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价值。若破产企业具有重整价值,应该进行破产重整;若不具有重整价值,则应该进行破产清算。 选取在转型期由于财务困境而破产重整的*ST银亿进行实证分析,结合*ST银亿破产重整原因与过程,对其重整价值进行判断。重整定量价值评估中,如果破产重整,*ST银亿对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可以提高至100%,进行全额清偿。重整溢出价值分析中,第一,企业自身的经营素质能够支撑重整后企业快速恢复营运能力与盈利能力,并且在重整后可以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第二,分析*ST银亿两大主营业务的行业状况,得出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生存空间会受政策管控与行业集中化的影响,逐步被吞噬。转型高端制造业会使企业调整到最优的经营结构,发挥出更大的重整价值;第三,通过重整可以更好的满足各相关利益者的价值诉求,并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因此,综合对*ST银亿的重整定量价值评估与重整溢出价值分析得出结论:*ST银亿具有较高重整价值,应该进行破产重整。并通过事件研究法,以第二次债权人大会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日期为事件日,计算事件期市场投资者累计超额收益率,验证重整事件的效果与创造的价值。 基于上述内容,得出结论:第一,重整价值判断是破产重整的必要条件,具有重整价值的破产企业才可进行破产重整;第二,构建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价值判断方法,多角度分析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价值;第三,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价值判断方法具有适用性,并具有较高研究意义。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房地产企业应建立破产预警系统,防范破产,以完善企业经营方式,预防财务危机。如果进入破产程序,应及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实现最大重整价值;第二,深入探讨重整价值判断方法,提高重整价值判断的客观性、全面性、普适性;第三,进一步完善破产重整制度,提升重整价值判断的公信力,得到更加公允的破产重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