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司法腐败案件和其他一些颇具争议的案件,如“聂树斌案”、“李庄案”等,引发了党、政府和社会大众对当前司法改革、法学教育等方面的讨论与反思。在法治中国建设如火如荼的当下,司法改革也进入了新阶段。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高校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问题,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事业是与人息息相关的崇高事业,没有职业伦理准则作为指导的法律人将是不可想象的。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法科生的伦理教育也渐渐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2015年7月,正式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首次明确将“法律职业伦理”设置为必修课。2015年12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要求加大对法律职业伦理的考察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2018年1月,教育部公开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将法律职业伦理与三大实体法和三大程序法一并作为核心专业必修课。尽管如此,我国高校中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实际状况仍不乐观。 本文将我国法学院校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置于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分析高校法科学生职业伦理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比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关于法律职业伦理问题的研究并借鉴其经验,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以期寻找出一条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有效途径。 文章主要采用了三种研究方法:一是文献分析法,在写作过程中注重对现有文献资料的搜集和整理,结合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相关文件来分析说明研究对象。二是比较分析法,通过对比我国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不同态度,指出目前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存在的问题,借鉴对方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可取之处。三是实证分析法,本文将详细研究和介绍我国高校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现状,讨论不足之处,分析成因,提出可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