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8年聚焦三农问题,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目前我国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有农村治理主体流失,农村主要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内生性权威不足,乡村缺乏一个将内部团结起来的权威核心;乡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村民自筹经费困难;道德文化断层,乡风文明难以传承等困境。传统治理资源与现代治理体系难以有效衔接,行政与自治之间难以有效保持均衡。梳理从传统时期到集体化时期乡村社会发展的历史,在传统时期家族式的公共性使每个家族成员团结在家族权威周围,集体化时期国家行政公共性将农民的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都纳入国家体系中,而目前个体化时期乡村社会面临公共性的消解。公共性是超越个体和家庭层面,能够动员社会成员参与公共事务的组织性力量、凝聚性权力、权威性认同。当下家族式的内生权威日渐式微,国家的悬浮型政权无法直接面对农民,西方式的公共规则尚未建立,这些都呼吁乡村重建一个公共性的中心。当下中国乡村半熟人社会特性为基层自治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土壤,针对目前行政村村委会治理半径过大、各自然村布局分散、利益不统一的问题,有一些地方政府尝试因地制宜,在自然村内部设立村民理事会。在对广东省清远市浸潭镇下迳村村民理事会调研中发现,当地的村民理事会将本村的乡贤资源和宗族的权威相结合,在构建乡村公共性和重塑乡村共同体上发挥了重要作用:(1)在公共经济上,整合全村土地修建旅游景区,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2)在公共空间上,修葺宗族祠堂和村文化广场等,促进村容村貌的提升;(3)在公共交往上,规范了红白喜事的人情往来以及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了村民的沟通交往;(4)在公共规则上,制定了村规民约和开展道德评议活动,促进了三治融合;(5)在公共文化上,确定崇文尚武的乡村文化,促进优秀家风和文明乡风的形成。通过以上方式使村庄重新整合成为一个整体,使个体化的村民重新重视村庄的公共问题,融入村庄的公共生活,从个体理性走向公共理性,村民理事会完成村庄公共性的建构,并且不断维持着这种善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