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总目标,明确了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核心统领地位。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共产党领导制度的特殊样态,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理论及历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党的领导的思想共同构成了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理论渊源。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体系完备、内涵丰富的制度系统,其内部具有不同的层级结构。具体而言,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全面领导制度作为根本制度,处于制度体系的“内层”,在根本上对党的全面领导的各项制度起着统筹定向的根本规约作用;党的全面领导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处于制度体系的“中层”,在不同领域和方向对落实党的全面领导起着重要支撑作用;党的全面领导的非正式制度处在制度体系的“外层”,是对党的全面领导的正式制度的重要补充。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作为规范党的全面领导活动的制度规设,其至少具备明确领导边界、整合执政资源以及规约领导活动这三种的重要功能。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下提升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运行效能,既需要从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本身着手,不断提高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科学性和完备性,又要关注制度执行主体素质的提高,不断提高党的建设水平,更要进一步优化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运行环境,从而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