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并购案例逐年攀升,随之而来的便是在溢价并购中形成的高额商誉。其中,文化传媒行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企业商誉总额占公司资产比例一直居高不下,商誉引发的财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显著。一方面,商誉的相关研究成为了理论领域的研究重点。另一方面,自2018年开始,监管层开始对A股上市公司的商誉加强了监管。目前,学术界对商誉的本质、商誉的来源、商誉的会计处理方面已进行了诸多的讨论。但是,在商誉的确认方面主要集中于理论研究,尤其是对商誉与无形资产的区别,商誉的后续减值测试方法,以及不合理的初始确认与后续计量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误导,鲜少就具体案例展开讨论。 2019年,万达电影在收购万达影视后直接进行了商誉减值,造成了-47.29亿元的亏损总额,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本文以万达电影上市以来的一系列并购行为为研究对象,重点展开了2015年万达电影收购世茂集团14家影院这一并购案例。从其中商誉与无形资产的区分及商誉的确认角度出发,针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本文研究的问题是在并购过程中将收购对价超过被收购公司账面价值部分直接确认为商誉,是否体现了并购的经济实质,以及商誉在后续减值测试中所使用的方法是否合适。 本文通过阅读、总结前人的文献,结合万达电影的并购案例。将万达电影2015-2019年第三季度的境内外收购价差确认为可辨认资产。模拟这些资产的折旧摊销,对比损益情况。再将收购价差中可辨认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情况下,对比两种不同的初始确认方法下商誉的后续计量区别,分析对公司的盈利影响。同时,根据公开资料对万达电影的商誉减值测试方法进行分析,讨论其方法的合理性与结论的准确性。研究发现:(1)应当正确认识并购溢价的实质,将并购溢价所依赖的主要假设确认为相应的资产。万达电影在数次并购中的线下业务溢价主要来源于可预期的长期区位优势,核心业务与周边业务形成的协同效应,应当分别确认为无形资产与商誉;(2)在商誉减值测试中,应当对商誉与资产组的联系有正确的认识,部分所谓的资产组并无独立的现金流产出能力,并不能作为资产组用于商誉减值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