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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完善研究

胡奎毅

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完善研究

胡奎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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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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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改时写入了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将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编,这是新中国在刑事诉讼立法上首次确立这一特别程序,明确了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的地位。引入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既强调打击犯罪又注重保障人权。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的确立有利于巩固国内反腐斗争成效、惩戒腐败;更好地衔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更好地衔接国际法律,为抓捕重大违法犯罪的外逃人员确立定罪依据;进一步完善司法审判制度,为实现跨国打击犯罪提供了有力的司法审判依据;有利于为冤假错案提供纠错机制。我国的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正处于早期阶段,司法实践运行中案例少,运行情况不够理想。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存在以下缺陷:受案范围狭小;被告人诉讼权利行使尚未完善;证明标准未细化;被告人的主观恶意认定缺失;审前程序法律援助未规定;文书送达尚存不足。应从以下方面完善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扩大受案范围以破解现今运行启动难的困局;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在不同情况下要适当限缩或者扩大,不同情况要启动不同权利救济模式;证明标准细化;启动主观恶意认定程序;法律援助覆盖到审前程序;完善现存的文书送达方式。

关键词

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受案范围扩大/证明标准细化/程序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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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学;诉讼法学

导师

沈红卫

学位年度

2021

学位授予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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