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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责任履行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昂尔诗曲

四川凉山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责任履行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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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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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9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指出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风险的主要手段,对解决好“三农”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由政府提供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的农业保险,我国2004年开始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凉山州2007年起开始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2015年达到全覆盖,2020年实现保费收入12800万元,各级财政投入保费补贴6644.5万元。 地方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7年《四川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要求财政、农业、保险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稳妥推动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开展。本文以凉山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责任履行情况为切入点,利用2017至2020年凉山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统计数据,结合对农户、保险公司以及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凉山银保监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问卷、走访调查,系统性的对政府部门2017年至2020年在财政补贴、服务协调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开展研究分析,了解政府部门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存在的不足,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通过研究分析发现凉山州政府部门在2017至2020年以来,在财政责任履行、监管责任履行及服务协调责任履行上取得了一定成果,如明确规定了保费补贴资金拨付管理流程、建立了保险经办机构遴选机制、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不断丰富、财政补贴金额不断增加、受益农户范畴不断扩充等。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责任方面险种及保费补贴比例不能有效满足农户需求、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推广缓慢、财政补贴资金难以及时到位、农险市场仍在头部集中等,成因为财政支持政策与农险发展需求不匹配,未建立公平合理的保险经办机构竞争机制、财政补贴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监管责任方面保险机构赔付能力有待提高、农户对获得保险服务便利行满意度不高、监管对象未做到全面化等,成因为监管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力量与农险市场发展不匹配、联合监管机制未建立等。服务协调责任方面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农户对农险风险保障能力认识不到位,政府基层工作人员行政协助积极性有待提高,农户不满意理赔效率等问题;成因为基层政府履职能力不高、配套的行政程序设计缺位、考核制约机制不健全等。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需通过适度提高保险的补贴比例、创新保险的险种、优化竞争机制调动市场力量等优化财政补贴政策;从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力量、推动创新监管机制建设、强化联合监管机制建设等方面完善监管政策;从强化政府宣传引导、优化基础配套政策、建立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等方面构建服务协调体系。从而促进凉山州地方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引导扶持、监督管理、服务协调等责任履行,推动凉山州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真正实现支农惠农政策初衷。

关键词

政策性农业保险/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服务协调/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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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公共管理

导师

杨菁/张莉

学位年度

2021

学位授予单位

电子科技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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