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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公共—私”三元的社会福利体系探究

姜帅

基于“公—公共—私”三元的社会福利体系探究

姜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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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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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一宏大的社会背景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宏远目标,昭示着追求生活质量和提升居民福利水平成为社会发展之必然。然而,在向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熟人社区的消亡、个体原子化以及社区居民之间的陌生关系,彰显了传统福利供给的衰落和当下社区福利需求——供给体系中的一系列难题。 从“政府的公—民的公共—个体的私”三元的视角来看,社区福利供给中公私领域合作的实践,首先要厘清不同供给主体的权责,并进一步明确彼此的互动关系,最后结合居民的不同福利诉求,建立起可行的社区福利需求——供给框架。由于不同主体在参与福利供给过程中提供服务的不同动机,受自上而下管理和推动束缚的政府和社区集体强调国民总体的利益诉求,属于传统公领域的范畴。个人和家庭在福利的供给上具有区别于公领域供应主体的“自发性”和“利己性”特征,属于私领域范畴。此外,以组织为媒介的支援型公共领域主体,在社区福利供给中同时承担着“公”和“私”两个不同的角色,因此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综合理解。 从福利需求和供给的关系来看,不同主体在功能的发挥上对不同居民、不同需求的满足程度有所不同。公领域中的主体在满足某些特殊群体的特殊需要,以及社会居民低层次的需求方面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而私领域中的主体则在满足自身高层次的需求方面有着内在的动力。因此,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公私不同主体各自的特点进行角色定位与分工,并通过“政府的公—民的公共—个体的私”三者之间的合作以促进福利资源供给的最大化和使用的最优化。

关键词

社会福利体系/居民需求/供给主体/服务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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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社会工作

导师

周慧泉/周立婷

学位年度

2021

学位授予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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