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发展过程中,一直比较关注的是行政体制、政府职能等因素对国家发展的影响,对公务员个体因素关注不多。作为国家行政管理主体,公务员是影响国家及公共事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他们的思想与行为都会对行政管理产生影响。行政人格作为公务员思想、观念、价值的统一,直接影响着公务员的思想与行为,对公共行政发展有重要作用,因此,对公务员行政人格进行研究非常必要。本文从亚里士多德“德性论”视角出发,对我国公务员行政人格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在研究之初,先对行政人格等核心概念及相关理论进行阐述,为后文的分析与研究奠定基础,并对亚里士多德“德性论”进行分析,指出“德性论”对我国公务员行政人格研究有借鉴意义,提出“德性论”视角下我国公务员行政人格目标定位,即我国公务员应养成坚持公共利益至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合法合理使用权力的行政人格。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梳理与分析,指出我国公务员行政人格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依附型行政人格、官僚型行政人格、腐败型行政人格以及无为型行政人格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公务员制度不完善、传统行政文化的负面影响、公务员个人行政道德修养不高以及行政监督体制不完善等。最后,提出亚里士多德“德性论”视角下完善我国公务员行政人格的路径,包括提供“外在善”,完善公务员制度;营造“城邦善”,加强行政文化建设;提升“自身善”,提高公务员行政道德修养;加强监督,完善行政监督体制等。通过本文研究,能够为现实中我国公务员行政人格培养提供指导与帮助,促进公务员形成良好行政人格,打造一支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