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民健身路径”是我国实施“全民健身工程”的重要举施,是《“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战略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早在1995年6月,国务院就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提升到了国家层面予以高度重视;同年8月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把全民健身工作推向了法律建设轨道,赋予了全民健身事业应有的法律地位、社会地位。自此,国家开始在全国各城乡逐步推行“全民健身路径”工程,从1997年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建成我国第一条“全民健身路径”起,到目前“全民健身路径”已经在我国城市和乡村全面铺开,截止2018年底全国共累计建成“全民健身路径”74.91万个,场地面积0.55亿平方米,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城乡社区居民体育锻炼的需要。然而,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人均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在城乡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等目标,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就通辽市科尔沁区而言,由于“全民健身路径”建设起步较晚,加上新城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老旧小区频繁更新与改造等各种复杂情况的存在,使原有居民区“全民健身路径”的维护、新建小区“全民健身路径”的设置与布局等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为此,论文以“通辽市科尔沁区城区居民小区‘全民健身路径’的配置与维护现状”为研究对象,利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普查法、数理统计法开展研究,找出科尔沁区城区居民区“全民健身路径”在配置、维护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并针对性提出对策与建议,研究结论如下: 1“全民健身路径”配置与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1.1科尔沁区城区居民区“全民健身路径”配备整体不达标。按照我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提出:“城市社区50%以上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的目标要求,科尔沁区城区11个街道、687个小区中,只有2个街道、43个小区达到这一标准,其余9个街道、644个小区远未达到国家要求。 1.2“全民健身路径”配置的资金来源较为集中,缺乏多元性。 1.3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老旧小区(142个),特别是独栋楼宇小区没有配备“全民健身路径”,总占比达到20.67%。 1.4“全民健身路径”告示牌配备数量严重不足,在已配置“全民健身路径”的150个小区中仅有74个小区设有告示牌,占比49.33%,没有达到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之规定。 1.5已配置“全民健身路径”的场地选址不合理,场地被挪作它用现象严重;有闲置场地却未配置“全民健身路径”的小区普遍。 1.6已经超期服役的“全民健身路径”未得到及时拆除和更换。 1.7“全民健身路径”器材损坏人为因素占比77.5%;已损坏的器材缺乏后期维修和保养,占比17.33%。 2对策与建议: 2.1建立适合不同地域的国家级“全民健身路径”器材配备指导专业目录,设立适合高寒、高温、高湿等不同地区的器材配置参考标准。 2.2以立法形式规定“全民健身路径”超期服役强制报废制度、告示牌设立制度,确保居民健身安全;同时并行设置城市文明健身公约告示,提高社区居民文明健身、规范使用健身器材的社会风尚。 2.3明确“全民健身路径”维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建立维护主体明确、维护者薪资待遇明确的良性运行机制;设立由市、区体育局、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协作监督机制,做到监督常态化、维护责任化。 2.4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管理共享数据库,推动“全民健身路径”的配置与维护管理动态化建设,使市、区两级体育主管部门真正掌握“全民健身路径”维护、运行动态。 2.5以国家编制“十四五规划”为契机,由市体育局主导、区与旗(县)体育局主抓,做好通辽市城乡社区“全民健身路径”整体规划和布局,提高我市城乡社区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水平,为满足“通辽市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做出积极努力。